各实验中心、各位老师:为加强学期初实验室的安全管理,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,根据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及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各实验中心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检、排查工作,重点是防火、防爆、防漏、防辐射、防腐以及水、电、气的安全使用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和防爆等工作,防止一切有害事故的发生。检查要点:1.检查实验室的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完备。...
2022年度考评与绩效奖分配情况说明一、 教师岗位奖发放说明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《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(试行)》(浙树大伟德BETVLCTOR1946[2022]02号)文件,教师岗位奖共可发放经费357.07万元,发放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岗位归属学院的所有教职员工,分配办法如下:1. 2022年度考核优秀专任教师,奖励500元/人。2. 病事产假等:2022年度病、事、产假不超过21个工作日(含21)扣300元;超过21天,按实际到岗时间(...
关于表彰2022年度学院先进集体、个人的决定院属各部门:2022年度在学院各项工作中,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、个人。经分管领导按各单项评选条件,推荐产生不少于各单项评选名额2倍的提名名单,由学院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投票评议,评议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。学院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、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(以下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)院优秀教师:丁健龙、王柯、叶芳芳、吕晓敏、刘半藤、陈友荣、周莹、顾汉杰、戴国勇院教学先进个人:...
根据“关于评选我院2022年度各类先进集体、个人的通知”,经分管领导按各单项评选条件,推荐产生不少于各单项评选名额2倍的提名名单,由学院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投票评议,评议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,现将2022年度先进集体、个人进行公示(按姓氏笔画顺序):1. 院优秀教师:丁健龙、王柯、叶芳芳、吕晓敏、刘半藤、陈友荣、周莹、顾汉杰、戴国勇2. 院教学先进个人:石声波、孙瑜亮、金丹、项露芬3. 院科研先进个人:...
各课程负责人:为推进我校本科教学改革,积极探索信息化时代的教学模式变革,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与普及共享,提升本科教学水平,根据《浙江树人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协议书》要求,学校决定组织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,具体安排如下:一、验收对象1.2018年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延期项目2.2020年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二、具体要求验收采取“教学单位初步验收与学校现场会评审”的方式进行。...
20级、21级研究生: 2023年3月学校将举办“铭传大学与我校台浙高校学术研讨会”,现征集20级、21级研究生已发表或待发表的论文。请各位研究生按附件要求的论文格式模板(见附件)将论文整理好并于2月20日前电子稿发至院办李志英老师的邮箱:649400625@QQ.COM。我院2023.01.07
全院教师: 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专任教师教学业绩经个人申报、学院按照浙树大伟德BETVLCTOR1946[2022]03号文件标准进行了审核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月2日-4日,请登录教学业绩申报系统进行查看,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在系统中反馈。我院2023年1月2日
全院教师:2022年下半年科研业绩经教师个人申报,学院按照相关文件(见附件)进行了审核并统计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1日-1月2日,若对数据有疑义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联系学院办公室李志英。我院2022.12.31
各位老师、同学,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,并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决定,在2023届毕业生中评选推荐19名省级优秀毕业生,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3天。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根据《我校先进学生奖励办法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五款规定,我院57名学生拟推荐为校2023届校优秀毕业生,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3天。具体名单见附件2。凡对以下同学评选资格有异议,请于2022年12月30日-2023年1月1日与信息学院评优小组联系,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...
各位老师及2023届毕业生: 第18周将开展2023届毕业生(考研及二辩等学生)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答辩工作,答辩采用线上方式进行。具体安排见附件。我院2022.12.30